退換貨政策

實體商品退換貨政策

退換貨條件

  1. 退貨期限:自收到商品起 7 日內 可提出退貨申請(依消保法鑑賞期規定)。

  2. 商品須保持完整: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發票及外包裝。

  3. 不適用退換貨

    • 商品已拆封、使用或因人為因素損壞。

    • 個人衛生用品、食品、耗材。

    • 客製化或訂製商品。

運費與退款

  • 因商品瑕疵、出貨錯誤 → 運費由本公司負擔。

  • 因個人因素退換貨 → 運費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
  • 退款將於確認退貨後 7–14 個工作日 退回原支付方式。